一、错峰通行时段
工作日早高峰:7:00—9:00;
工作日晚高峰:17:00—19:30;
(资料图)
每日共4.5小时。
二、错峰通行范围
错峰通行车辆:
所有渝籍和非渝籍号牌汽车。
错峰通行区域:
高家花园大桥、高家花园大桥复线桥、石门大桥(双向)、嘉华大桥(双向)、渝澳大桥、嘉陵江牛角沱大桥、黄花园大桥(双向)、千厮门大桥(双向)、朝天门大桥(双向)、东水门大桥(双向)、石板坡长江大桥、石板坡长江大桥复线桥、菜园坝大桥(双向)、鹅公岩大桥(双向)、曾家岩大桥(双向)、双碑大桥(双向)、大佛寺长江大桥(双向)、红岩村大桥(双向)、马桑溪长江大桥(双向)、李家沱大桥(双向)、真武山隧道(双向)、双碑隧道(双向)、大学城隧道(双向)、中梁山隧道(双向)。
三、错峰通行规则
在工作日按汽车号牌(含临时号牌)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,对应规则为:
星期一:1和6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;
星期二:2和7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;
星期三:3和8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;
星期四:4和9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;
星期五:5和0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。
四、其他规定
星期一至星期五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的,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;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周末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,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。
下列车辆不受错峰通行限制:军车、警车、救护车、消防车、出租车、工程抢险车、应急救援车、公交客车、公路客车、校车、旅游客车、运钞车、邮政专用车、殡葬专用车、悬挂新能源号牌车辆、20座(含)以上大客车以及其他从事城市公共应急、抢险的车辆。
对残疾人驾驶车辆实施备案通行管理。
五、执法管理
对违反错峰通行规定的车辆,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查处。
本通告自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施行。
相关问题
关于继续保持早晚高峰错峰时段的说明
根据大数据监测显示,中心城区工作日桥隧的拥堵起始时间大多出现在早上7点和晚上17点左右,7点至9点、17点至19点30分已成为工作日拥堵最为严重的时段,故对上述时段采取错峰通行。
此外,从目前的实际交通运行看,平峰时段基本不会出现长时间、大面积的拥堵情况,故暂不用采取全天错峰通行的方式。
其他出行方式选择
当日出行车辆受限制的市民可改乘出租车、公交车、轨道交通出行,也可避开限行时段提前或延后出行。
不受错峰通行限制车型的说明
错峰对象为所有本地及外地籍号牌汽车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国内外城市实践经验,对救护车、应急救援车、公交客运、校车、出租车、悬挂新能源号牌车辆等车型不限制。
关于新能源汽车不受错峰通行限制的说明
按照国家及我市推广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相关规定,悬挂新能源号牌车辆不受错峰通行限制。
违反错峰通行规定的处罚
违反错峰通行规定的,将通过电子抓拍和现场执法的方式,按照违反交通禁令标志的处罚规定,罚款100元、记1分。同时,公安机关将会加大对假套牌、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。
关于车牌尾号的说明
汽车号牌位数最后一位或最后两位为英文字母的,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。